9月6日晚,網曝當天在泰山舉行的第二十八屆泰山國際登山節上,一名穿著印有旭日旗圖案和“大日本帝國海軍”字樣T恤衫的內地男子,被現場群眾包圍,併在推搡間將其T恤扯掉。此事在網絡傳播後,形成三種意見:許多網友拍手稱快;一些網友認為著裝屬於個人自由不應橫加干涉;還有意見認為,儘管穿旭日旗T恤行為過激,但以侵犯人身權利的方式加以糾正值得警惕。(9月8日《京華時報》)
  在一個公開的場合穿著印有明顯日本軍國主義標誌的旭日旗圖案和“大日本帝國海軍”字樣的T恤上衣,如果僅僅從對國情的熟悉和對本民族的民族情感“痛點”的瞭解上來看,這個如此穿著亮相的青年的確有點“腦殘”。原因當然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日本軍國主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不但給全世界帶來了災難和傷痛,更是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深的傷害,而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戰後這麼多年了,日本極右翼勢力還有很多人極力否認甚至美化當年侵華的種種侵略罪行,因為不道歉,不懺悔,不認罪,所以中國人民的心頭始終被這種否認美化罪行、拒不道歉的態度給刺痛,也正是因為沒有道歉,所以談何取得原諒。所以當在這樣一種民族情緒中,一個本民族的同胞突然穿著這樣一件帶有民族傷痛記憶的T恤招搖過市,引起公憤幾乎就是必然了。
  但是引起公憤是一回事,如何表達這種憤怒又是另一回事。客觀的說,這個穿T恤的男子可以被眾人詰問,可以對其進行譴責,但是對其進行推搡和撕扯,就有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意味了。
  在當代社會,這種行為是不值得鼓勵和提倡的,因為文明社會,所有的建議和意見表達,都是要有一定之規的,也就是說必須要通過合理、合法的秩序通道,表達自己的籲求和意見,這是一個公民社會基本秩序的最常態的形式,如果沒有建立合理的通道和法律規範,可能就會陷入“群氓式”的意見表達模式中,社會秩序必然就會陷入極端混亂的狀態,這種可能不是不可能出現,如果控制不好,是非常容易失控演變成極端的社會混亂,比如在一些紀念抗日的特殊節日,有些地方出現的一些抵制日貨以及表達對日方極右翼勢力否認美化侵略的抗議活動中,少數人由最初的游行示威表達不滿發展到後來的打砸街面上的日本品牌的私家車,這其實就是一種失控的表達方式,不僅不會達到譴責日本軍國主義的目的,反而會給當地的治安帶來壓力,給老百姓帶來心理恐慌。
  現在的問題是,老百姓既不能面對如此“腦殘”的穿著或者佩戴軍國主義標誌的現象不聞不問,因為民族情感的淤積在那裡真實存在,想要讓中國人看到一個小年輕身穿帶有日本軍國主義標誌的T恤無動於衷是不可能的,但是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依據和規範來限制公民表達意見的範圍、程度、方式,所以必須通過立法,來規定對挑戰公序良俗,穿著佩戴帶有軍國主義標誌的奇裝異服的人進行一定的處罰,而公民個人只能是道德層面的譴責,不能進行人身攻擊。
  在立法層面禁止法西斯標誌影響社會觀感和民眾情緒,這方面有很多國家的做法可以借鑒:比如德國有反法西斯法,法國有蓋索法,奧地利有制服禁止法、徽章禁止法,俄羅斯也有專門立法。而我們國家也亟需通過立法,來規範公民行為,避免日常生活中因為這些政治禁忌而引起混亂的突發事件。(聞新)  (原標題:旭日旗T恤風波呼喚立法禁止軍國主義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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