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記者13日從湖南長沙和湘潭證實,日前發生的湘潭幼兒園校車事故的賠償方案初步確定,每個遇難幼兒獲賠56萬元。
  10日,湘潭市一輛校車在行駛途中翻入水庫,致車上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幼兒。據記者最新獲悉,長沙方面已與所負責的5個遇難幼兒家屬簽署了賠償協議,每個遇難幼兒賠償56萬元。湘潭方面給所負責的3個遇難幼兒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額與長沙一致,也為56萬元。
  另據瞭解,遇難的3個成人的賠償方案與幼兒不一樣。
  (原標題:每個遇難幼兒獲賠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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