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與課題無關的票據報銷科研經費、編造勞務人員名單冒領“勞務費”……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很難與知名教授、研究員等聯繫上。然而,審計署日前發佈的公告卻顯示,兩所大學部分知名教授、課題負責人違規使用課題經費,引發廣泛關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科研腐敗案件時有曝出,一些學術權威也因“問題科研經費”不斷牽涉其中。那麼,科研課題如何變成了“有錢可提”?經費監管存在哪些漏洞?
  課題“尋租”煞費苦心
  日前,審計署發佈2014年第8號公告稱,廈門大學兩位知名教授因負責的課題組使用與課題無關的票據報銷科研經費遭處分,其中一人退回違規報銷資金12萬元。
  該公告一經發出引發廣泛關註。按道理,近年來,國家和地方不斷出台規定,給經費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緊箍咒”。嚴規之下,這些學術權威如何從課題中“尋租”?
  “拿到一個科研課題基本就等於拿到了一筆‘零花錢’。”來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師表示,申報課題時,知名教授往往更具“資質”優勢,然而拿下課題後,有的項目根本用不完那麼多經費,到結題時為了湊夠金額,只能東拼西湊“過關”。
  由於對課題經費有嚴格的開支範圍,只有相關規定內的發票才能報賬,一些知名教授、課題負責人為了“合法”報賬煞費苦心,有時甚至“迂”氣十足。
  山東某高校的兩個課題組為套取課題經費,竟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單程火車票1505張,涉及金額占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的一半左右。不少網友質疑道:這個課題組是在做科研還是坐火車?
  虛報、冒領課題經費,也是一些學術權威“尋租”的手段。審計署在審計中發現,北京郵電大學軟件學院原執行院長在負責科研課題期間,編造勞務人員名單冒領“勞務費”。
  記者調查瞭解到,與一些官員成百上千萬元的貪腐相比,部分學術權威違規使用的科研經費數額大都略顯“清水”,甚至一些教授還認為,“科研經費撥下來,自己分配用一點無傷大雅,這些小錢值得計較嗎?”
  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指出,近年來查處的科研經費腐敗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領域的學術權威或帶頭人。正是這種“螞蟻搬家”式的小貪心態鑄成了當今科研亂象,一些教授、專家覺得挪用一點、擠占一點問題不大,然而積少成多最終犯下大錯。
  粗放管理 報銷流程存漏洞
  近年來,我國科技研發經費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創新力仍顯不足。隨著一系列科研腐敗案件的曝光,引發了公眾對經費管理的擔憂。
  “課題管理不夠規範,在課題研究、經費分配、報銷等方面,往往是課題負責人‘一言堂’。”
  北京某市屬高校一位教授告訴記者,目前課題管理存在“重立項、輕監管”問題,課題申請下來後,很多事情都是課題負責人說了算,容易導致私用、挪用經費情況的發生。
  經費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學術權威違規操作成為“潛規則”。記者調查瞭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員申報課題時,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課題能帶來更多經費,然而一旦批下來,就必須把錢花完,否則就會影響下一年課題申報。
  財務報銷流程存在“漏洞”。一位教授坦承,到財務部門報賬時,若遇到麻煩,一般通過技術處理有票大多可以“通融”。
  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助長問題經費的發生。記者咨詢多家高校教師獲悉,這些高校雖然對經費管理制定了操作辦法,但不少在執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對違反經費管理規定的懲處,有的是進行“內部通報”,有的要求課題負責人把違規資金退回了事。
  好鋼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監管
  去年10月11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並表示“痛心”和“錯愕”。這表明懲治科研領域腐敗任重道遠。
  記者梳理多起案例發現,對當事人處理輕重不一,有的因貪污、擠占課題經費被判刑,而有的僅被處以行政警告處分,並責令將違規資金一退了事。
  “懲處力度不足、彈性空間大使得違法成本低,是問題科研經費屢有發生的原因之一。”山東舜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昌新認為,課題經費亂象備受社會詬病,不僅造成財政資金的巨額浪費,也使得科研成果質量縮水。
  針對課題管理“重立項、輕監管”問題,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教授吳亦明表示,要遏制“只管撥錢,而對效果不聞不問”的做法,整合科技、財政、審計等部門力量,確保經費公開、透明、高效使用。對課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建立全程監管機制。
  曾參與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研究的周華認為,為避免變相逼學術權威“造假”,可根據貢獻程度,對科研人員實行公開獎勵,讓科研資金釋放出更大效應,激發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力。
  專家還認為,應建立科學有效的經費評價機制,通過引入第三方監督評價機構,全程對科研過程和成果進行考評,並根據結果對課題經費適當調整。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  (原標題:一些知名教授頻陷“問題科研經費門”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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